南平市延平区水东中心广场地块招租(调价)

发布时间:2021-02-22 作者:npatao 发布者:npatao 阅读 : 1603

标的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中心广场地块招租(调价)

 

 

项目编号

NPCJ(Z)20200730-A077

挂牌价格()

864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0911

挂牌期满日期

2020924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中心广场地块招租(调价)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标的概况

租赁期(年)

2

 

 

地理位置

平市延平区水东中心广场

 

 

租赁面积约(㎡)

3000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递增

 

 

装修期限

 

 

年租金底价(元)

43200

承租押金(元)

不低于3个月租金

 

 

交易保证金(元)

10800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报价方式

网络一次性报价

 

 

重要信息披露

1.租赁用途:承租方在该地块上从事的行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内许可,地块上经营业务须符合地块现状,不得在地块上从事涉及污水、废气、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声光污染等污染行业,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及违反周边环保、城市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规定。2.为便于竞买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价以年租金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2.为便于竞买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价以年租金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3.本次竞价标的属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标的属于临时使用性质,如遇政府项目建设需要收回承租权时,承租方须做好随时被收回承租权的准备,出租方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

5.租赁标的位于居民区内,存在被周边居民及企业非法侵占风险。

6.租赁标的内边坡地存在遭受自然灾害风险。

7.承租方须对租赁标的自行实地踏勘,须认同土地现状和竞价风险,且须具备管护地块并能够及时处置地块被非法侵占的能力,以及土地遭受自然灾害侵袭时的防御能力和紧急情况处置能力。

8.租赁标的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910日;

9.新承租人起租时间:租赁标的拟定911日,具体时间以承租方通知接收房产之日起计算;

10.租赁标的无相关房产证件;

11.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平市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0097165847T

 

 

注册资本(万元)

叁仟万圆整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承租方不得在地块内擅自搭建,不得改变承租用途,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

3.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装修或搭建临时建筑的,须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及相关用地行业报批的手续由承租方自理。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及提出任何补偿。

4.租赁期间,若因城市规划、政府行为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承租方自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应于60天内将租赁标的无条件交还出租方,承租方在该地块投入的一切经营成本不予退还。

5.承租方除正常在地块下经营外,还需对该地块隶属的其余地块进行看护,不得出现违建、蚕食等侵占现象。

 

 

承租人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08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保证内容

1.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2.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

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

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884956588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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