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B区6-9号楼地下室)-2、-1层(创世纪二期地下停车场)招租

发布时间:2021-02-18 作者:npcjzx2 发布者:npcjzx2 阅读 : 639

标的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路口316国道边约8亩(5333平方米)地块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NPCJ(Z)20201202-A141

挂牌价格()

79995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230

挂牌期满日期

2021113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路口316国道边约8亩(5333平方米)地块整体招租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标的概况

租赁期(年)

3

 

 

地理位置

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路口316国道边

 

 

租赁面积约(㎡)

8533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合同期内无递增,续签合同增加1元每年每平方米。

 

 

装修期限

 

 

年租金底价(元)

26665

承租押金(元)

叁万元整(¥30000

 

 

交易保证金(元)

23000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报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重要信息披露

1.租赁用途:该地块性质为临时租赁,仅供承租方作为企业临时周转用地使用,企业经营必须合法合规和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不得从事违禁生产行业、垃圾填埋等非法或不符合环保的经营行为。

2.为便于竞买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价以年租金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3.租赁标的给予承租方免租装修期2个月(装修期计算在租赁年限内),合同期满后仅可续签一次,期限不得超过2年,续签第一年单价不低于上年租金单价,续签第二年在续签第一年的基础上每平方米递增1/*平方米。

4.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为准。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0741666723T

 

 

注册资本(万元)

叁亿圆整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承租方需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息,待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结清相关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允许转租。

3.该地块性质为临时租赁,仅供承租方作为企业临时周转用地使用,企业经营必须合法合规和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不得从事违禁生产行业、垃圾填埋等非法或不符合环保的经营行为;若发现承租方有违反上述要求行为,或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立即退场,且预交的土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造成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出租方及周边企业损失的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

4.若出租方因项目建设或政府部门原因需要提前收回该用地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要求期限收回土地,承租方须无条件将场地退还给出租方并在两个月内完成清离工作,出租方可将未履约时间段的土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承租方逾期为清退的,出租方将视该场地上的所有地面物为弃物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进行承担。承租方如需建设临时设施的,需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租期届满后,该地块上的地面物由承租方自行携带离场,届满之日未携带离场的,视为弃物将由出租方自行处理,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担建设成本。

5.用地交付后,其四周右边坡的,承租方自行承担支付、管理和维护的责任。

6.场地内的现有基础设施承租方有责任予以保护,企业经营所需水、电等配套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续租:租赁合同到期经出租方同意可续租一次,续签租金单价增加1元每年没平方米。续租期限不超过2年。

8.其他事项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中另行详细约定。

 

 

承租人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租赁标的为南平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临时堆场用地,仅限南平工业园区入园企业报名。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23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保证内容

1.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2.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

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

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884956588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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