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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2号一层店面招租
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鸠道杨地段A2地块、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鸠道杨地段A3地块、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3号地块、南平市延平区马站中心广场地段、南平市延平区建溪路13号303室、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北路117#-B,原省二建预制厂厂区内地块、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地块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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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CJ(Z)20210413-A055 |
挂牌价格(元) |
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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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4月21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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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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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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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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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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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鸠道杨地段A2地块、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鸠道杨地段A3地块、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3号地块、南平市延平区马站中心广场地段、南平市延平区建溪路13号303室、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北路117#-B,原省二建预制厂厂区内地块、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地块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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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标的概况 |
租赁期(年) |
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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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鸠道洋地段、延平区江滨北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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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
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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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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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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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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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价(元) |
详见附件一 |
承租押金(元) |
3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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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元) |
详见附件一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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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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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赁用途:承租方可在租赁标的上从事的行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内许可,租赁标的上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地块现状,承租方不得在地块上或租赁物范围内从事涉及污水、废弃、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声光污染等污染行业,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造成不利影响及违反周边环保、城市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规定。 2.为便于竞买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价以年租金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3.本次竞价标的一至标的的六属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实物状况: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5.风险揭示: 5.1租赁标的储备地块属于临时使用性质,如遇政府项目建设需要收回承租权时,承租方必须作好随时被收回承租权的准备,出租方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 5.2租赁标的储备地块位于居民区内,存在被周边居民及企业非法侵占风险; 5.3租赁标的储备地块内边坡地存在遭受自然灾害风险。 6.承租方须对地块自行实地踏勘,必须认同土地现状和竞标风险。 7.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7.1租赁标的一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1年4月30日; 7.2租赁标的二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1年4月1日; 7.3租赁标的三至标的四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1年7月31日; 7.5租赁标的五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1年3月9日。 8.起租时间: 8.1原承租方起租时间:租赁标的一至标的五原承租方起租时间为原租赁合同终止日起次日计算;租赁标的六原承租方起租时间为承租方成交公示期后次日计算; 8.2新承租方起租时间:承租方成交公示期后次日计算。 9.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经营租赁合同》为准。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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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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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平市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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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097165847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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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叁仟万圆整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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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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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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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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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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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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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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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特别提示: 2.1租赁标的四仅为地块使用权租赁,不含地块所附着建筑物。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相关事宜,如协商不成,原承租户有权拆除其出资建设的所有附着物,并将地块恢复原貌(相关拆除费用由原承租户自行承担); 2.2租赁标的五仅为房屋使用权租赁,不含房屋所附着的装潢装修、家具家电等,上述附着物归原承租户所有,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相关事宜,如协商不成,原承租户有权拆除其出资建设的所有附着物,并将房产恢复原貌(相关拆除费用由原承租户自行承担); 2.3租赁标的六仅为地块使用权租赁,不含地块所附着建筑物,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地块内三通一平道路支护、水电增容及建筑物等相关事宜; 2.4租赁标的七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不得在地块内擅自搭建,不得改变承租用途,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 4.承租方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装修或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须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及相关用地行业报批的手续由承租方自理。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及提出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若因城市规划、政府行为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承租方自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应于60天内将租赁标的物无条件交还出租方;承租方在该地块投入的一切经营成本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一至标的四及标的六至标的七承租方除正常在地块下经营外,还需对该租赁标的地块隶属的土地证范围内(其中租赁标的一至标的二的土地权证号:南国用(2016)第000513号;租赁标的三土地权证号:闽(2019)南平市不动产权第0009870号;租赁标的六土地权证号:南国用(2012)第000326号;租赁标的七土地权证号:南国用(2015)第004452号)的地块进行看护,不得出现违建、蚕食等侵占现象。 7.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如有意向继续承租,则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上享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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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或境外企业法人,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备管护地块并能够及时处置地块被非法侵占的能力,以及土地遭受自然灾害强袭时的防御能力和紧急情况处置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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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详见附件一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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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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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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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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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2.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 (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 (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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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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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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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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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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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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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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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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