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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鼓楼街口跨街广告牌位招租
延平区鼓楼街口跨街广告牌位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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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CJ(Z)20210722-A107#4 |
挂牌价格(元)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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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8月4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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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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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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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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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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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标的名称 |
延平区鼓楼街口跨街广告牌位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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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标的概况 |
租赁期(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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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延平区鼓楼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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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数量 |
牌面最大使用面积:广告牌长13m×宽3m。一面(两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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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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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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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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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价(元) |
70000 |
承租押金(元) |
20%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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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元) |
28000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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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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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位于南平市延平区鼓楼街口。 2.为便于竞买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总额以年租金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3、租赁标的牌面最大使用面积:长13m×宽3m(尺寸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4.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租赁使用合同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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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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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福建拓土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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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310696090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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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壹千万圆整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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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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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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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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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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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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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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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租金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2.合同期内,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质量安全责任,都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广告牌电源和供电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必须做好供电设施试用期内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质量安全责任,都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标的成交后的交款时间,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租赁标的的承租方须向组织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租赁标的的成交确认款,并交纳租金总额20%的保证金,承租方持组织方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证至出租方处签订公用广告位使用合同书,出租方开具正式发票。 4.广告牌的设计效果图和施工设计图,必须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5.承租方在使用广告位时,广告媒体施工必须严格按基础红线范围内施工,不破坏路面其他公用设施和园林行道树,保护好地下各种管线;施工过程的安全和媒体设置的质量安全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全责。工程完工后,要按市政道路技术规范恢复人行道路面和园林绿化设施。 6.媒体制作必须使用高档材料与环境和谐,提高城市品位,并确保结构牢固、安全可靠;现场施工、定点放样、安装设置,须经出租方把关负责。 7.发布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户外广告位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经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发布烟草广告内容。 8.涉及城管、市政、园林等部门的手续,出租方积极帮助协调。 9.户外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到国家限电需要时,应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10.广告位使用合同期内,因城市规划建设改造需要拆除广告牌架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并按签订租赁期的租金平均天数计算,返还承租方在广告牌拆除后广告位未满使用期的租金,不再予以补偿其他任何费用。 11.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凡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逐一订入。 12.租赁标的使用权有效期暂定1-3年,起止时间按合同书规定为准。使用权期满后,广告牌设施七日内移交至出租方,经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3.在广告位承租有效期内,使用单位全权负责安全监管,并要保持广告牌面的日常清洁卫生和广告媒体的及时维护管理,确保广告媒体的质量和结构安全。承租期间,如有转让广告位使用权,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过户手续,转让费用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14.出租方应支付组织方的交易佣金(按租赁期限内成交的合同租金总额1%支付)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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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资格条件 |
1.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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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2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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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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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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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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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2.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 (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 (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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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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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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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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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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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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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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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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