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谷小区一期集中商业地块地下部分停车位招租

发布时间:2021-09-10 作者:npcjzx2 发布者:npcjzx2 阅读 : 2627

标的名称

云谷小区一期集中商业地块地下部分停车位招租

 

 

项目编号

NPCJ(Z)20210816-A120

挂牌价格()

1080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1910

挂牌期满日期

2021924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名称

云谷小区一期集中商业地块地下部分停车位招租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标的概况

租赁期(年)

3

 

 

地理位置

云谷小区一期集中商业地块

 

 

面积(平方米)

200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半年支付(以银行转帐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方式,即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期半年租金,以后每个租赁半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交纳。(如202111日缴纳首次租金,20215月底前应缴纳第2次租金,以此类推)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装修期限

 

 

年租金底价(元)

36000

承租押金(元)

18000

 

 

交易保证金(元)

18000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报价方式

线下摇球

 

 

重要信息披露

1. 标的位于租赁标的位于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小区集中商业I地块地下车库进口处134-142号人防停车位。

2.为便于竞租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总额以年租金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3.装修情况:毛坯,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4.租赁标的租期为3年,其中包含免租期6个月(含装修期)。租赁起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的租赁时间为准,计租起始日以停车位交付日开始计算(若承租方认为停车位不具备交付条件,需在通知交付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者承担。

5.本次租赁标地物产权方为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租合同签订及租金收缴等相关招商事宜,由产权方委托南平建设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为办理。合同签订时,需与产权方福建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云谷小区一期停车位租赁合同》,并与南平建设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同一合同签订《商业管理服务合同》。

6.停车位租金为90%租金和10%商业服务管理费,分别由产权方和南平建设集团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予承租方。具体费用明细见租赁合同。

7.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云谷小区一期停车位租赁合同》为准。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平建设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0MA32MEAU1T

 

 

注册资本(万元)

壹仟零壹万圆整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满无违约,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租期未满中途毁约,出租方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及要求承租方缴纳的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3.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未缴纳,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停车位使用权,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及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4.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若经发现查实,出租方有权收回停车位终止合同,在全额扣除保证金的同时,承租方应承担对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停车位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不得私自以委托、联营或特许第三方经营等方式经营该停车位。

6.若承租方申请变更本次租赁标的的使用性质,仅限经营与本次租赁标的物使用性质相关的行业,且在经营的行业内具备品牌连锁的资质,在福建省区域内有10家以上的连锁门店,并在申请变更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租方须在公示期结束15个日历天内提交申请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人身份。若有改变用途,承租方应按相关部分要求进行经营,战备时需无偿交付出场地。

7.停车位用途改变后,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8.竞租人中标后,需在公示期结束15个日历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起始日以出租方通知的租赁时间为准,计租起始日以停车位交付日开始计算,若因中标人个人原因延期签订合同,导致未能及时交付停车位,合同起止日不进行后延。

9.产权方提供云谷小区一期商业地块地下停车位竣工后的现有条件,其他所需装修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所有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由承租方书面形式报出租方、产权方、物业审核同意。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必须接受产权方、出租方及物业公司的监管,装修改造不得超出产权范围,若发现装修改造过程中,有侵占或影响地下车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承租方需无条件拆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0.承租方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费用。物业管理费用按2/m2.月另行收取,物业服务等详细条款详见《物业服务协议》。

11.租赁期届满后,如承租方有意向续租,可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确认相关情况(租金缴纳情况,经营过程中业主反馈情况,整体商业形象等)、产权方确认后,可根据《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给予承租方续租两年(总租期不超过五年)。

12.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将出租的停车位收回进行重新招租,若承租方没有中标续租时,改造后的停车位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产权方所有,原承租方装修费用出租方不予补偿。

13.未尽事宜按与出租方签订的《云谷小区一期停车位租赁合同》执行。

 

 

承租人资格条件

1. 需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8000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保证内容

1.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2.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

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

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884956588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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