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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寨里镇江源村面积1071亩、寨里镇官桥村面积845亩、李坊乡管密村面积254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1、项目编号:NPCJ(J)20150910-A082
2、竞价标的:光泽县寨里镇江源村面积1071亩、寨里镇官桥村面积845亩、李坊乡管密村面积254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挂牌价(万元) |
光泽县寨里镇江源村面积1071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
1071亩 |
118.97 |
光泽县寨里镇官桥村面积845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
845亩 |
44.24 |
光泽县李坊乡管密村面积254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
254亩 |
19.68 |
3、标的物概况:
项目标的分别标的座落:光泽县李坊乡管密村、寨里镇官桥村、寨里镇江源村;主要树种:杉木、马尾松、阔叶树种;林种:用材林;林权证号分别为《光林证字(2014)第00562号》、林权证号《光林证字(2014)第00558号》、林权证号《光林证字(2015)第00071号》评估基准日: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已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特别提示:
(1)光泽县李坊乡管密村面积254亩森林资源资产的林地使用年限至
(2)光泽县寨里镇官桥村面积845亩森林资源资产的山场采伐结束后林地使用权归还村集体造林。
(3)光泽县李坊乡管密村面积254亩森林资源资产的山场全部已达到采伐年龄,受让方应在两年内完成采伐,两年内的林地使用费由转让方承担,第三年(含第三年)以后林地使用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支付标准按转让方与江源村协议书执行,山场采伐结束后林地使用权归还村集体造林,
(4)2015年度光泽县林业局已下达转让方采伐计划,受让方在计划内被要求采伐,若因林权移交手续无法及时完成,影响采伐计划的完成,则允许以转让方名义代办采伐证,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完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按《林权转让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林权转让后,受让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6)受让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主伐后要按规定及时更新。
(7)受让方采伐时,要按规定付给林地所有权单位林价款的42%作为林地使用费,届时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支付,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在经营期内附着于标的林木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受让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属受让方所有的地面物补偿款归受让方,其他所有补偿款归林地所有权所有。
5、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6、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7、竞价保证金:
标的名称 |
保证金(万元) |
光泽县寨里镇江源村面积1071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
36 |
光泽县寨里镇官桥村面积845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
15 |
光泽县李坊乡管密村面积254亩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
7 |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竞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南平农商行四鹤支行 |
开户账号: |
9050210020010000006536 |
8、公告时间:
|
9、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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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说明:
(1)若竞买成功,竞价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抵作成林权转让合同押金;若竞买未成功,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方。
(2)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联系人:严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60838、8849565 报名地址: 南平市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本中心网站: |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报价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报价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报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