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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亚YQZ6490小型普通客车(闽HA0815)转让
1、项目编号:NPCJ(J)20151111-A105
2、竞价标的:起亚YQZ6490小型普通客车(闽HA0815)转让
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起亚YQZ6490小型普通客车(闽HA0815)转让 |
2.31 |
3、标的概况
该标的型号为起亚YQZ6490;车牌号为:闽HA0815;质量:2711kg;核定乘驾人员:7人;车俩于2005年12月23日登记机关注册;车俩外观颜色为灰色,车检合格至2007年12月,强制保险期为2014年12月20日0时至2015年12月19日24时;截止评估报告日,标的行驶里程为:34.6万公里。
以上标的情况出自该标的有关资产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15年10月22日,编号为闽武夷评报字(2015)第H1033号。标的情况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4、特别提示:
由于车俩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上述问题或车俩参数等数据有差异,车俩不予退换。
5、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6、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竞价材料:
(1)已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签章;
(3)若自然人为意向竞买人,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材料(4)
7、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竞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南平农商行四鹤支行 |
开户账号: |
9050210020010000006536 |
8、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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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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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评估结果已取得相关国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11、其他说明:
(1)若竞买成功,竞价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抵作成交易合同押金;若竞买未成功,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方。
(2)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联系人:严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60838、8849565 报名地址: 南平市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本中心网站: |
特别声明: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