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17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1663

受产权单位委托我公司于2013年411日上午9:00时在本公司交易大厅对以下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NPCJ(竞租)20130410-12

     2、竞租标的:1、南平市八一路89号A幢101-A店面2、南平市八一路89号裙楼大厅内店面。标的以现状为准。

3、年租金起拍价、竞租保证金:

   1)南平市八一路89号A幢101-A店面,租赁面积约25平方米,年租金底价为56000元,竞租保证金为50000元。

   (2)南平市八一路89号裙楼大厅内店面,租赁面积约为24.5平方米,年租金底价为56000元,竞租保证金为50000元。

4、租赁期:5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结算,承租户应于每月初10日内将月租金存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6、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二年起按中标租金逐年递增3%。

7、起租时间:新承租人在产权方确认接受房屋后再移交。

8、每个标的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若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6个月租金,请于成交当日补齐。否则,视为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若竞租不成功,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结束后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租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

9、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10100100073128 

     10、特别提示:

1、租期内,店面不能经营餐饮、喧闹、污染及法律、法规不允许范围的行业

2、标的2、南平市八一路89号裙楼大厅内店面。由于为了保证裙楼大厅原设计结构完整和使用功能,承租人不得在大厅内砌筑分隔砖墙或采取其它分隔方式将大厅分隔;且由于裙楼二楼、三楼目前为商务酒店及其他承租户,从房屋一层2-F轴外墙至大厅内侧必须保留宽度为2.9米的通道,保证二楼、三楼住宿人员及其他承租户24小时正常出入及正常经营。目前大厅现状为开放式店面,今后承租者如需自行砌筑房屋一层2-F轴外墙,业主可提供必要的相关书面资料予以协助,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13、公告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10日

14、竞租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4月10日下午4时止。

     报名地址:南平市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联系电话:0599-8849565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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