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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传来喜讯,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浙工商[2013]99号文件《关于认定“惠多利”等335件商标为2013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的通知》,认定我公司“永圆”商标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获得2013浙江省著名商标的认定,有利于我公司加强对品牌及注册商标的保护,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永兴特钢的市场竞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