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文体路219号金安大厦7、8、9、10、11号店

发布时间:2013-03-29 作者:admin 发布者:admin 阅读 : 2077

受产权单位委托,我公司于近期对南平市文体路219号金安大厦7、8、9、10、11号店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NPCJ 20130306-6.3

2、竞价标的:南平市文体路219号金安大厦7、8、9、10、11号店;挂牌价: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元整(¥1240000.00)。

标的简介:标的位于文体路建筑面积143.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3平方米,东临二环路,南、北、西三面临楼房。该楼为1幢钢混结构建筑,楼内水、卫、电设备齐全。7-8号店面外墙贴瓷砖、地面铺水泥、层高约4.5米、内墙面涂料粉刷(现经营轮胎配件维修)、9—11号店面地面铺水泥、内墙涂料粉刷、采光通风良好、铝合金卷帘门(现经营汽车美容护理)。标的附近有武夷香榭、武夷休闲会所等、治安状况好,噪音及空气污染较小。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已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3、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5 万元(¥250000 .00)。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竞价保证金”

若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抵作成交价款;若竞买未成功,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方。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平农商行金山支行

开户账号:9050210020010000006536

4、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6、特别提示

     (1)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齐全

6、报名及咨询地点:南平市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7、公告时间:2013年3月6日-2013年4月2日

请有意受让方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与我公司联系

8、看样时间:自公告日起

9、若在公告期内标的未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联系电话:0599-8849565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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